系統公告管理-資料明細

主旨
再次提醒:統一發票開立須知
內容

統一發票之總計欄已標明需以中文大寫填寫;如有前面空白的位數可畫一條直線,或逐一寫上「零」以免遭竄改若未劃線或寫零,統一會計將退回重開
註:只有電子計算機開立發票,如無法列印中文總額得以阿拉伯數字代替。
函令內容:採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,如其電腦設備無法列印總計金額之中文大寫字體,應准其以阿拉伯數字代替。(財政部80/01/28台財稅第790738160號函)。   以上敬請惠予配合。謝謝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通路企劃服務部蔡昭蓉6594敬上

    

公告起日
2016/07/19
公告迄日
2017/06/30
公告日期
2016/07/19
公告人員
蔡昭蓉
附件